“无车日”活动可以这样搞
我们先来看看“无车日”是怎么来的:当许多欧洲城市面临着由于汽车造成的空气和噪声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时,1998年9月22日,法国一些年轻人最先提出“In Town,Without My Car!(在城市里没有我的车)”的口号,希望平日被汽车充斥的城市能获得片刻的清净。这个主张也得到都市居民的热烈支持,成为全国性的运动。1998年,法国绿党领导人、时任法国国土整治和环境部长的多米尼克 ·瓦内夫人倡议,开展一项“今天我在城里不开车”的活动,得到首都巴黎和其他34个外省城市的响应。当年9月22日,法国35个城市的市民自愿放弃用私家车,使这一天成为“无车日”。
从“无车日”的由来我们可以知道“希望平日被汽车充斥的城市能获得片刻的清净”是“无车日”活动的目的,响应“今天我在城里不开车” 倡议是“无车日”活动的前提保障。对照我们昆明的首个“无车日”,“希望平日被汽车充斥的城市能获得片刻的清净”的目的应该说已经达到了。但是,“今天我在城里不开车”的倡议却不见踪影。
在昆明首个“无车日”活动的第二天,我在博客上写下“对首个‘无车日’的理性思考”。
作为律师,机动车是必须的交通工具,关于昆明首个“无车日”活动的信息我是从报上看到的,大体是在地图上围着一环路画了个圈,告诉大家在9月22日这天除公交车、出租车外的车辆不要驶入该市区区域。晚上一看晚间新闻,不得了,全市1400名交警都出动了,俨然在进行一项政治活动。我强烈的感到,以如此的行政资源换来的“无车日”,其意义已经大大缩水了,变味了。因为,“无车日”活动过于注重形式,没有利用“无车日”活动来充分调动市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究其原因,是我们的政府部门长期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用画圈圈,规定不得进入某一区域的行政性方法,取代了市民自愿放弃使用私家车,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献爱心的倡议过程。这样进行的“无车日”活动,并非出于市民自愿处分自己权利,积极响应政府倡议的结果,其实质是将市民排除在“无车日”活动之外,广大的私家车主成了“无车日”活动的局外人和被限制权利的人。这样的“无车日”活动必然逃脱不了形式主义的怪圈。
为此,我建议“无车日”应该这样进行:
1、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宣传,使广大的市民充分认识到“无车日”活动的意义。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倡导市民关心公益事业,使热爱自己城市,维护城市环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倡议,征集支持者签名,使“无车日”活动真正成为市民自觉的行动,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利用我国从政府部门到社区基层组织高度协调一致的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全面的动员起来,将“无车日”活动办出中国特色。
3、以平时正常的警力出警,在明显位置放置“无车日”提示标志,对驶入区域的私家车不刻意阻止,做好“无车日”各种机动车行驶的记录和统计。
4、加大公交运营力量,方便市民出行,积极配合“无车日”活动,使“无车日”活动更加人性化。
5、“无车日”活动结束后,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社会公德大谈论,点评活动的收获和存在的问题,使“无车日”活动在达到“清净”城市环境目的的同时,提高市民的素质,培养市民的爱心。
6、公布故意驶入“无车日”活动区域的禁入机动车号牌,不作行政处罚,只作舆论谴责。
7、评选爱心集体和社区,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集体和社区赠挂“社会公益活动爱心匾”。
8、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就业、贷款、退休待遇等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 张振宇律师
2007年10月2日